为确保全省有色金属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全省有色金属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供给侧改革,到2020年,全省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比较合理产业布局,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市场,行业规模和品种质量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其中,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电解铝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确有必要建设的电解铝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
同时,支持城区有色金属企业退城入园,在搬迁中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支持省内优势有色金属骨干企业,合理开发利用铜、钒等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做大做强电解铜产业,提升钒资源开采、提炼及加工利用水平;加强再生金属回收利用,壮大“城市矿产”资源再利用产业;大力发展铜铝钒等有色产品延伸加工,建设有色金属产业加工园区,实现产业集约集聚发展。
为此,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政策,鼓励符合政策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确定价格。盘活土地资源。产能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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