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今后一个时期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做出部署。
《意见》明确,到2020年,通过控制新增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使我区有色金属工业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铝产业煤电冶加一体化竞争力优势得到进一步加强,产能利用率保持在95%左右;铜资源保障率有效提高,产业链适度延伸,产能利用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铅、锌、镁等金属冶炼行业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工艺装备水平符合国家准入条件,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高,产品品种显著增加,产能利用率明显提升,效益明显好转。
《意见》要求,要严控新增产能。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精神,对不符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工艺装备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及规划要求的电解铝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同时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按照依法依规退出过剩产能和引导产能有序转移退出的要求分类实施。2020年底前,不符合环保、质量、安全、能耗、工艺装备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产能予以退出。
《意见》指出,要加快煤电冶加一体化循环发展。引导企业向“三化”(产业园区化、上下游一体化、产品多元化)发展,扩大煤电冶加、探采选冶加、综合利用等特色产业链规模。推广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经验,促进“互联网+”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突破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争取国家对高铝粉煤灰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参股等方式进行产业融合,组建跨行业的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企业集团。
《意见》还进一步强调,要做足工作,降低企业成本。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先进技术标准和我区布局的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推动特色工业园区电价改革试点向有色金属行业拓展。鼓励电冶联营,已建成的具有自备电厂的电解铝企业要按规定承担并足额缴纳政府性基金及系统备用费。以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为出发点,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推进,逐步以市场化改革降低企业电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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