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潍坊环保局公布11月份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涉及4家企业的6项环境违法行为,累计罚款90.68万元。其中,潍坊市寒亭区鑫源热镀锌厂因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被通报并罚款5万元。通报如下:
当事人为潍坊市寒亭区鑫源热镀锌厂;环境违法行为为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处罚决定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处罚依据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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