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近日对邵武市忠信铸造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吴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进行公开审理。经庭审后,邵武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吴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本案是邵武市第一起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据调查,被告人吴某在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权的条件下,从外地购进一套炼铅设备和100多吨废旧铅酸蓄电池,租用场地私自进行非法炼铅,且没有建设任何环保设施。邵武市环保局发现线索后,联合公安机关查获了吴某堆放在场地内的废旧蓄电池26.4吨,已拆解的蓄电池83.55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关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规定,吴某已构成刑事犯罪。当地检察机关遂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作出以上判决。
(关键字:铅 铅酸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