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17年2月,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印发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旨在切实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
评论
实施范围:涵盖北京、天津,以及山东、山西、河南和河北的26个城市,简称“2+26”城市。限产规模:《方案》计划在冬季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若政策严格执行,将影响全国电解铝/氧化铝/炭素产能的10%/11%/22%。根据安泰科及铝用炭素分会统计,目前“2+26”城市涉及电解铝运行产能约1240万吨/年,占全国总运行产能的33%;氧化铝运行产能约2510万吨/年,占全国总运行产能的36%;铝用炭素运行产能约830万吨/年,占全国总运行产能的43%。
明确问责制度。《方案》还提出对“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空气质量不升反降的城市实行环保限批;对部署不力、失职渎职的,提出应予问责的建议。
电解铝行业停复产成本较高,限产影响可能超预期。电解槽一旦停产,复产需要3~4个月的准备时间,且需要800~1000元/吨产能的重启成本,若取暖限产政策执行,则对电解铝的实际影响时间可能超过7个月。
利好实施区域外的企业。我们认为政策若严格执行将导致供应紧张,对价格形成利好,“2+26”城市外的企业将显著受益。首推中国铝业(80%以上的产能在限产区域外,外销氧化铝占比超过100%,将直接受益于价格的上涨),建议关注云铝股份(产能集中在云南省内,100%水电没有环保压力)。
风险
政策执行力度不及预期。
(关键字:环保 限产 电解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