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报道:豆粕期权合约今日将在大商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全新的风险管理工具,如何加强市场监管、防范交易风险、为企业客户保驾护航发挥重要作用,已成为市场各方关注热点。为此,期货日报记者采访了大商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大商所充分借鉴了国际期权市场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稳健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该体系与期货风险管理体系一脉相承,由保证金制度、限仓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等风险管理制度组成,防范期权上市后的各类市场风险,保证期权市场的稳定运行。
该负责人介绍,为防范市场操纵风险,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对期货和期权分开限仓,并在上市初期设置相对固定的限仓标准,以防止由于合并限仓而对期货交易产生影响,便于期权客户管理持仓规模,控制交易风险。
在具体操作上,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为期权买单边持仓,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之和为期权卖单边持仓。豆粕期权上市初期,期权单边持仓限额为300手。期权限仓制度有利于避免期权客户大量持仓、操纵市场带来的潜在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当期权买方提出行权时,期权卖方有义务按合约规定的行权价格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期货合约。为防止期权卖方因资金不足而影响义务履行,交易所规定期权卖方须交纳保证金。
在保证金标准方面,大商所采用国外成熟期货市场普遍认可的传统模式,期权合约卖方交易保证金包括期权权利金,以及扣除50%期权虚值额后的标的期货合约保证金与50%该保证金之间的较大者。该负责人表示,采取上述保证金制度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国内期权上市初期,设置较高保证金水平,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强化交易所对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新工具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上述保证金计算方式简便合理、易于操作,便于客户开展风险管理、稳步参与期权交易。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期权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期权交易实行涨跌停板制度。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同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当期货合约涨跌停板调整幅度时,期权也相应进行调整。
“期权交易沿用期货市场的大户报告制度。当客户期权持仓达到持仓限额的80%时,会员单位须向交易所进行报告,报送时间及标准与期货相关制度相同,以便于交易所直接掌握大客户资金和持仓意向等信息。”该负责人说。
在期权强制减仓方面,据介绍,大商所在管理办法中进行了严格规定。当期权合约连续出现三个涨跌停板并且市场达到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异常情况标准时,交易所可以进行强制减仓,以防范系统性风险。在强行平仓方面,交易所规定,在会员资金不足和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超仓时由交易系统自动执行强制平仓,强行平仓原则与期货相关规则基本一致,即优先选择持仓量最大、流动性最好的合约进行平仓,以尽快降低交易风险。
此外,大商所对期权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了规定和监管,对于豆粕期权交易中可能出现的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超仓行为,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标准和处理程序。当期权交易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达标以及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超仓行为达到相关处理标准时,交易所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限制有关客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非期货公司会员期权品种的开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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