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2017年河南省电解铝和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12家企业铝液电解用电不加价。
自2014年起,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每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高的,电价逐级提高。此举将促进电解铝企业加快技术进步,鼓励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
按照要求,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执行正常的电价。根据河南省工信委核查结果,2016年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郑州发祥铝业有限公司、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洛阳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伊川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陕县恒康铝业有限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永城铝厂、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吨铝液交流电耗均不高于13700千瓦时,2017年度铝液电解用电不加价。
河南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部委要求,下一步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调整需要,适时在其他行业推广阶梯电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字:铝液 铝液电解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