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
(关键字:阴极铜加工贸易)
铝|氧化铝氟化铝铝矾土废铝
铜|铜精矿铜板无氧铜杆废铜
锌|锌精矿间接法氧化锌锌粉锌合金
铅|铅精矿粗铅锡|锡精矿焊锡条
镍|镍精矿硫酸镍贵金属|黄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