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会理铅锌原董事长陈华强犯受贿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华强,男,1966年2月出生于四川省会理县,汉族,硕士研究生,原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据四川省纪委官方网站2017年06月24日消息,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陈华强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据公诉机关指控,陈华强在担任四川会理锌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均简称会理铅锌)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支某、魏某、王某等13人贿赂现金及房屋一套,共计价值83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018年3月16日,四川省宁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华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
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法院以被告人陈华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资料显示,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地处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境内,其大股东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实控人为凉山州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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