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短信回放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华商务网> 有色产业> 基本金属> 市场动态> 国内动态>

未办环保手续非法镀锌排污破坏环境获刑一年

2018-5-4 9:47:39来源:网络作者:
  • 导读:
  • 近日,在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中心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共同开展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中,东岭牌锌锭荣获“全国冶炼行业质量领先品牌”荣誉称号,陕西东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荣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和“全国百佳质量诚信标杆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 关键字:
  • 非法 镀锌 排污

未办理环保手续生产滚筒支架,并非法进行镀锌,镀锌污水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通过地下暗管排到厂区内的蓄水池,继而渗透到地下,严重污染环境。被查处后依然不知悔改,近日,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污染环境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2012年9月,雷某经注册成立了某制刷材料加工厂,主要经营制刷、加工等业务,厂房安置在庐江。2016年,雷某将厂房搬到桐城某小学校舍内。2017年3月,桐城市环保局在检查时,发现雷某并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而生产滚筒支架产生的大量镀锌污水渗透到地下,已经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遂查封了镀锌设备,下达监察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排污行为。雷某在整改期间又找工人非法镀锌, 2017年5月被环保人员当场查获,并在现场排放的镀锌污水池中提取水样,后经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该厂内蓄水池排放含锌的污染物总锌数据为605mg/l,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十倍以上。雷某非法获利8万元,专家评估该厂非法排污造成环境损害折合人民币11800.4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雷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其在责令整改期间继续非法排放有害物质,应当从重处罚。雷某非法排放污水,破坏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被告人支付11800.42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结合被告人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关键字:非法 镀锌 排污)

(责任编辑:01175)
行情快报
行情汇总
最新供应
最新求购
【免责声明】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有色产业频道: 基本金属 | 小金属
中商数据-研究报告-供求商机-中商会议-中商VIP服务-中文国际-English | 钢铁产业-化工产业-有色产业-能源产业-冶金原料-农林建材-装备制造
战略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客户服务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1 Chinacc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商务网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本站所载信息及数据仅供参考 据此操作 风险自负 京ICP证030535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东区B区8-1 邮编:100022
客服热线:400900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