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2月9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支持生产《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的产品目录(第一批)》(简称《产品目录》)所列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的企业抓紧释放已有产能,进一步增加产量,尽快实现满负荷复工复产,支持有关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添生产线(设备)迅速扩大产能。
《通知》指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实现转产,重点生产应对疫情急需的紧缺医疗物资。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资质、生产场地、设备购置和原材料采购等实际困难,促进上下游生产良性循环,提高全产业链生产能力。指导企业科学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技术水平,保证产品质量。
《通知》明确,纳入《产品目录》的有十类:医用防护服、N95医用级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一次性使用口罩、生产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重要原材料、医用护目镜/防护面屏/负压防护头罩、医用隔离衣、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仪、经卫生健康、药监部门依程序确认治疗有效的药品和疫苗。
《通知》指出,实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储备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将《产品目录》中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品种增列储备物资目录,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现有收储制度和办法,对《产品目录》中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各地区要组织企业尽快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及时交付使用。收储物资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调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完善《产品目录》,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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