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改革是关键一环。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新一轮农村改革即将启幕。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1月4日,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会议指出,要围绕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化新一轮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和活力。
业内指出,新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坚持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2021年要抓紧谋划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着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唐仁健介绍,要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努力在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前提下,推动取得一批实质性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此外,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落地见效。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落实好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政策,加快推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据了解,安徽、江苏等地已经相继出台文件,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与使用管理,探索进一步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促进宅基地流转等。山东省近期也出台政策,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
宅基地改革对乡村振兴有着重要影响。“十三五”期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如明确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调整了之前的宅基地共建房屋、使用权流转等规定。希望“十四五”时期能够继续完善宅基地制度,进一步探索扩大宅基地的流转范围等。
据悉,下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将围绕四个方向,一是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二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三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四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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