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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8月2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为推进节能减排,《通知》要求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促进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油气战略进口通道、国内主干管网、城市配网和储备库建设。
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通知》提出,对违规在建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
《通知》给出了“十二五”时期主要减排指标称,到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和2086.4万吨。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能耗比2010年下降21%左右。
(关键词:国务院 高耗能 违规 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