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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化料焦化料两种燃料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 2012-10-17 9:00:59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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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对燃料油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做出规范,公告显示,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该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关键字: 催化料 焦化料 燃料油 消费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催化料焦化料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对燃料油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做出规范,公告显示,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该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就该公告做出解读时表示,催化料、焦化料是石油炼化企业对原油在常减压生产工艺环节产生的产品,其特性属于重质燃料油,同类产品如腊油、渣油等就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中明确为燃料油的征收范围。因此,催化料、焦化料也应当征收消费税。

(关键词:催化料 焦化料 燃料油 消费税)

(责任编辑: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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