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媒体消息,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将于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开展涉锑企业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整治范围涉及全省涉锑企业,包括采购和冶炼企业,特别是资江流域和郴州市等重点流域和区域。
此次整治工作将对省内涉锑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有环境违法行为,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停产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未能通过验收,将上报政府机关予以关闭。
据悉,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强调此次整治工作将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挂牌处理个别严重案件,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负责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联动,坚固政治工作合力,严格执行处理意见,确保实现“关停一批、淘汰一批、限期整改一批”的整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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