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在北京举办了“《水俣公约》及中国汞污染治理”研讨会。会上透露,旨在全球范围内控制和减少汞排放的国际公约《水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预计10月10日在日本水俣正式签订,中国将成为缔约国之一。
据透露,《公约》对汞矿的直接开采、汞金属的进出口以及废弃汞金属的安全储存做了规定,并确立了减排时间表。公约要求含汞体温计、血压计和荧光灯在内的多个含汞产品在2020年前退出市场或达到规定的含汞标准。
《公约》要求限时淘汰添加加汞的生产工艺如含汞氯碱工艺,要求大幅度减少含汞生产工艺中汞的使用量,如含汞PVC制造工艺。公约要求限制汞的大气排放,包括限制燃煤发电厂、燃煤工业锅炉、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焚烧设施以及水泥制造等行业的汞排放。
公约生效后,签约国将禁止新建汞矿;现有汞矿15年内关闭,且不得用于小金矿采金; 氯碱行业用汞禁止外流;所有汞贸易应在公约许可的范围内且要有书面协议。
由于各方分歧较大,《公约》未就生产企业规模与排放量做出规定,也未能就各国如何削减进行量化,同时,公约没有对污染场地的处理提出要求,对大气汞排放的限制条款不明确。环保部人士在研讨过程中直言,国内现行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较难满足管理以及相关需求。
今年2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汞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五次会议(INC5)上,《水俣公约》获得通过。日本、挪威和瑞士已经承诺为快速行动提供初始资金,直到《公约》生效,预计将需要3~5年的时间。《公约》一旦实施,发展中国家也有望从全球环境基金(GEF)中获得支持。
据了解,20世纪中期,日本水俣市曾发生严重的汞污染事件,即著名的“水俣病”事件.《公约》规定控制与减少汞在一系列产品、生产和行业中的使用、释放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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