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是湘江湖南段源头,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提出的优化水质,改善生态,将湘江打造成“东方莱茵河”总目标,2013年东安县“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将活动主题确定为:保护湘江紫水,建设绿色东安。活动中重点加强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突出“四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抓机构建设。我县成立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湘流域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长亲自担任,分管副县长为副主任,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审计局、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行政一把手为委员会成员,统筹负责我县“十二五”期间的重金属治理工作。
二是抓规划编制。我县邀请湖南省环科院帮助编制了《永州市东安县重金属污染“十二五”防治实施方案》,并经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同时下达了《东安县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文件,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单位和乡镇,同时将重金属治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抓项目建设。 我县狠抓“东安县淘汰电解锰企业和锑冶炼企业遗留废渣安全处置及生态恢复工程”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省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00万元,依法淘汰和关停了东安县电解金属锰厂、东安县湘源(红鹰)电解锰厂、东安县衡胜(合力)电解锰厂、宏旺锌锰厂电解锰生产线和金江水库冶炼锑品化工厂、石鼓冶炼厂、穗芦冶炼厂等7家涉重企业,有效处置了企业停产后遗留的锰渣约47.38万吨、锑渣0.38万吨,确保重金属治理出实效。
四是抓环境监测。我县每月都邀请永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来我县进行监督,按规定按要求完成了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指标监测,用监测数据为环境监管和重金属治理工作服务,有效消除了重金属环境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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