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落实共同责任,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方案》指出,对在检查、抽查中发现非法采矿点数量居全省前五名的市(县、区),将报请省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通报;发现非法采矿点数量居全省前三名的市(县、区),予以全省通报。
《方案》要求,各地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3年度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认真组织开展核实、查处、整改和信息成果上报等工作;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有关信息实时录入福建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巡查制止、现场核实、立案查处、关闭取缔、鉴定移送、警示督办、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全程信息化监管。
《方案》强调,进一步加强对稀土、煤、饰面石材、建筑石料、寿山石等非法采矿行为发生率较高的矿种的监控;完善和落实打击非法采矿由乡(镇)政府巡查、相关部门查处、县级政府组织关闭取缔的长效机制;坚决关闭取缔无证非法采矿点,严防“死灰复燃”;持续打击非法获取或非法转供火工品、电力、煤炭准运凭证等行为;及时消除尾矿库的安全隐患以及治理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关键字:采矿 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