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信息统计,今年1-10月份,共有208家陶瓷企业被列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山东省38家“上榜”企业中,仅淄博就有31家,分别为淄博塔塔陶瓷有限公司、淄博远航建陶有限公司、淄博宝泽陶瓷有限公司、淄博双峰陶瓷有限公司、淄博江北明珠陶瓷有限公司、淄博雄丰陶瓷有限公司、淄博国梁陶瓷有限公司、淄博新博陶瓷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包括六种情形: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此次208家企业上榜原因多为欠款不还,具体情形多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中,部分陶瓷企业甚至多次“上榜”,重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最多者达到十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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