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备案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63号),至此,有着15年历史的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备案制度废止,进口电池不再需要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汞含量备案。
2001年,出于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考量,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含汞电池实施汞含量检测并备案。如今,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基本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废旧电池含有汞对环境的污染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为顺应简政放权、贸易便利化的新形势,检验检疫机构取消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备案。
2015年,广东进口电池产品18.13亿美元,涉及进口企业117家。据悉,此项改革将原先约需一个星期的进口程序缩短为当天办结,为企业节省人工和检测费用,大大提升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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