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我国将针对区域协同发展推出一系列重磅举措,包括制定促进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和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举措;出台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十三五”规划;制定新十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等。
据经济参考报9月21日报道,这在发改委近期公开工作中均有迹可循。9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召集了西部地区的地市级发改部门负责同志培训,由西部司巡视员欧晓理做了“‘一带一路’建设与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专题辅导,副司长肖渭明以“‘十三五’期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考虑”为主题做了辅导报告。
9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又就《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稿征求意见,明确提出这一产业目录的主要原则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立足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增加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显著带动作用的产业条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服务业发展,严格控制产能过剩项目等。
东北地区方面,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了推进东北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和127项重大项目。日前,由国家电网投资的内蒙古扎鲁特-山东青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正式开工,这是东北首条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也是上述127项重大项目中第一个开工的,预计2017年建成。据了解,这些重大项目估算总投资1万多亿元,目前已经列入了所在行业和领域的“十三五”专项规划,有些也已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
根据此前公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区域协调合作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东北振兴、中西部重点经济区域,都将以三大战略为指导,进一步扩大区域协调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关中—天水、北部湾等中西部重点经济区结合贯彻国家战略规划,加快一体化发展进程。此外,还将探索建立毗邻省份发展规划衔接机制,支持和鼓励在省际交界地区开展区域一体化发展试点试验。这一区域协调机制的经验已经在之前的城市群联动中获得了成效,并将推广至全国。
在产业结构方面,也将结合三大战略,充分发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比较优势,促进产业的有效转移与承接。国家层面将加强对重点地区产业转移的政策引导,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建立区域产业转移引导制度和区域产业链条上下游联动机制。创新各类园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飞地经济”,鼓励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与东部沿海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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