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规划要求,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等25项重点工程,其中,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11项,山水林田湖生态工程14项。规划指出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制定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施工图。
一是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各省(区、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及时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污染物来源解析,科学制定针对性减排措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京津冀及山东、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以及空气质量排名较差的前10位城市中受燃煤影响较大的城市要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二是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2017年起,各省份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情况。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块清单,管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到2020年,全国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质量极差的地下水比例控制在15%左右。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加大渤海、东海等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
三是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建立健全技术体系。自2017年起,各地要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关键字:十三五 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