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17-00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需满足下列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2017-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方圆先生、王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详见公司2017-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详见公司2017-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17-002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7人,实际参会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需满足下列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9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17-00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1 号)批准,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7,486,632股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092号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31.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31,524,095.5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38,373,396.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3,150,699.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5号)。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修订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3,152.41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投入刚果(金)PE527铜钴矿权区收购及开发项目、钴镍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推进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逐步支付,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产品品种要求
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投资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稽查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1、华友钴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华友钴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华友钴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银河证券对华友钴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议案所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17-00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聘任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总经理陈红良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方圆先生、王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方圆先生、王云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长陈雪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瑞先生简历见附件。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李瑞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瑞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573-88589981
传真:0573-88585810
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认为:方圆先生、王云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李瑞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三人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任命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方圆先生、王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
附件:
方圆先生简历
方圆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曾在柯城区城建环保局、柯城区环境监测站从事环保、文秘等工作,历任柯城区环境监测(监理)站副站长、站长,衢州市环保局开发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城南分局局长,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云先生简历
王云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有色行业设计大师,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1989年参加工作,曾在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从事黄金、铜钴金属冶炼的工艺研究及工程设计工作,历任冶金研究设计所副所长、所长、北矿永清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副总工程师;北京北矿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瑞先生简历
李瑞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1月加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上市办专员、证券与投资部副部长、证券与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管理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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