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于日前出台。《意见》强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努力创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布局结构,大力推进矿产勘查、开采、利用各个环节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
《意见》强调将综合利用作为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矿业市场准入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未实施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评价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不予评审备案;未达到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或未对暂不能利用的共伴生矿产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不予审查备案开发利用方案;实际“三率”不达标和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依法组织查处整改。对于资源高效利用的矿山企业,除享受国家相应的优惠减免政策外,依法优先配置矿产资源,优先保障矿业用地;对综合利用获得的稀土等资源;优先配置生产指标,对矿产资源利用成效好的县(市)优先推荐参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同时建立矿业权人“黑名单”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失信退出等矿产资源监管体系。
在推广先进技术和模式方面,《意见》要求,引导完善多元投入格局,建立产学研联合攻关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体系,开展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新类型矿的选矿、综合利用与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强化技术创新与应用转化能力建设。
《意见》同时明确,到2020年,四川要基本建立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长效机制;建立重要和大宗矿产资源“三率”领跑者指标;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和监测考核体系;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重点骨干矿山基本达到领跑者指标,建成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的绿色矿山;主要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比现在提高3~5%,尾矿综合利用率大幅提升;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效益、先进适用技术普及率、矿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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