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湖南省洞庭湖区岳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下称“湖区三市”)督察发现,三市化肥减量工作普遍存在部署敷衍了事、推进不严不实、统计虚假失真等问题。
近年来,经过综合整治,洞庭湖区环境污染趋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洞庭湖以及岳阳华容东湖、常德珊珀湖、益阳大通湖等湖泊水质总磷浓度仍然超过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区域环境压力巨大。造成洞庭湖流域磷超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农业面源污染是主要因素之一。
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湖区三市种植业排放的总磷、总氮分别为1382吨、15129吨,占湖区排放总量的19.51%、25.82%。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洞庭湖周边地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
部署安排敷衍了事,岳阳市、益阳市至今未制定相关方案
2019年2月,湖南省制定印发《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再次强调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使用减量目标,并明确要求“各市州根据本文件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督察发现,岳阳市、益阳市至今仍未制定相关方案;常德市虽然于2019年8月印发实施方案,但未充分结合该市实际进行部署。
湖区三市在布置化肥减量年度工作任务时,也一再降低要求。常德市虽然于2019年下达过减量指标,但在2020年,又放松要求,不再提及减量指标。岳阳市在下达化肥减量年度控制目标时,仅有形式上的指标要求,没有实质性的考核约束。益阳市在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中,将考核标准定为“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6%以上”,低于国家目标。即便如此,益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当年的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中对该目标未提及。
益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中对考核评分细则中的化肥减量目标未提及
工作推进不严不实,农户和种植大户均反映化肥使用量未减少
测土配方施肥“偷工减料”。本该先测土,再配方,再施肥,而湖区三市农业农村部门普遍默认市场流通的复合肥即为配方肥,鲜有开展按需配方工作。常德市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不仅没有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情况开展入户调查,反而临时编造虚假台账应付督察组。
施用商品有机肥“滥竽充数”。根据《常德市2019年度大田监测报告》,全市112个监测点仅有29个施用过有机肥,汉寿县等地没有监测到施用有机肥。但2019年,汉寿县上报称,通过有机肥替代实现了977.4吨的化肥减量。
种植结构调整不严不实。2020年,益阳市沅江市上报,通过减少水稻、油菜等种植面积,实现化肥减量2200吨,占2020年化肥减量的73.5%,但现场督察发现,其实际种植面积不降反增,水稻和油菜种植面积各增加约5万亩。
督察组在湖区三市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近30家农户和种植大户,均反映近年来化肥使用量没有减少。化肥减量数据与群众感受大相径庭。
督察组在常德市汉寿县围堤湖开展实地走访,群众反映近年来化肥没有减少,甚至有增加。
统计数据虚假失真,岳阳、常德、益阳三市化肥减量统计“两张皮”
督察发现,湖区三市化肥减量统计“两张皮”问题突出,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各有一本账,且差异较大。统计部门数据显示,岳阳、常德、益阳三市2019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减幅分别为9.94%、-4.86%和16.22%,而农业农村部门测算数据显示减幅分别为7.82%、10.64%和10.97%。
走访统计部门了解到,各地普遍没有开展过抽样核实。按照《湖南省农村统计年鉴》,岳阳、常德、益阳三市2015年至2018年化肥使用量基本保持平稳,而到2019年,三市化肥使用量均较2018年急剧下降,分别减少11.8%、6.31%和12.92%,存在化肥减量数据虚报乱报问题。
华容县2018年至2020年化肥使用量统计过程中,乡镇上报的原始数据均比统计年鉴数值大
走访农业农村部门了解到,各地在化肥减量统计过程中,普遍选择性使用数据,只算减肥措施的理论减量,不考虑种植面积增加的化肥使用增量。2020年,岳阳、常德、益阳三市水稻播种面积较2019年分别增加26.1万亩、49.5万亩和25.5万亩,但三市在统计化肥使用量时,均未计算该部分增量。
针对上述问题发生原因,中央环保督察组分析指出: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三地党委、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理解化肥减量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没有深刻认识化肥减量对洞庭湖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解决洞庭湖区农业面源污染的内生动力不强。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不力,化肥减量工作不严不实、敷衍了事、浮于表面。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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