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税务局发布鼓励部分制造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对从事冰箱、制冷设备配件、摩托车、空调及压缩机等设备生产制造的企业,准予享受10%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该优惠政策截止期为2032年6月30日。目前,普通企业承担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2.%至30%。
该税收优惠政策对制造业企业有条件限制,如,需按照孟1994年企业法案登记注册,需拥有生产模具和生产能力,拥有专业生产技术和生产配套设施。享受该优惠政策的企业转型为其他类型企业时,将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该类制造业企业还需将免税收入中的至少10%,在未来三年内,再投资用于扩大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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