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有关要求,着力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基础
南昌市作为全国第一批低碳试点城市、第一批国家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第一批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试点条件。
(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面覆盖。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建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86个、再生资源集散地2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3个、汽车拆解中心2个,基本实现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覆盖。2021年,全市废旧金属(含废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574643.94吨。全市共建有二手商品流通市场共7个,2021年度二手商品总体交易规模达41亿元,二手流通行业人数超过6000人。同时,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示范引领,绿色回收进机关工作覆盖率达到80%。
(二)“垃圾分类”试点效果显现。2017年,我市被列入全国首批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基本建成了前端减量回收、中端分类转运和资源利用、末端无害化处理的垃圾生活分类体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大幅提升。2020年10月份通过了住建部和国管局的考核验收,其中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原生生活垃圾处理实现零填埋和“末端倒逼前端”的工作推进方式得到了住建部的高度肯定。2022年二季度,南昌市在全国76个大城市考核位列第18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三)低碳循环经济建设成效初显。全市共有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2个(高新区、经开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4个(小蓝经开区、新建经济开发区、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过实施系列循环化改造项目,大力提升了工业生产能源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水平。江铃集团成功获批全国第二批发动机再制造试点单位,并顺利通过国家多部委联合验收,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202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为96.8%,年综合利用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建成农膜回收网点83个,农膜回收量1071.18吨,农膜回收率达86.58%。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聚焦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把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和垃圾分类“两网融合”为核心,着力构建全覆盖、全品类、全过程的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再生利用、交易流通和政策保障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助力我市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构建和“双碳”目标实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着眼于资源生命周期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合理规划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防范回收、分拣、拆解、再生等环节的二次污染,助力南昌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注重再生资源全产业链研究,加快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耦合的产业体系。
3、坚持创新引领、示范推广。以规范化、数字化为导向,深入挖掘废旧物资利用潜力,鼓励技术研发、创新回收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发挥龙头企业对行业的带动和集聚效应,形成一批可在全省或全国复制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做法。
4、坚持协同联动、全面衔接。加强部门横向协同和系统上下联动,推动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总体布局,同时注重与污染防治攻坚、无废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效衔接,充分调动各方面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规范有序、智能高效、协同顺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成,力争实现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达85%以上,低值再生资源回收量年均增长率2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90%以上社区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点,每个县(区)建成投运1个以上绿色分拣中心,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67.5万吨;二手商品交易规模达80亿元,培育废旧物资回收骨干龙头企业10家以上,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平台3个以上;配套出台一批支持政策和地方标准,在企业责任延伸、回收处理技术创新等领域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优秀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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