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半导体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集聚半导体“专精尖缺”人才,推动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前,泉州市出台《泉州市支持半导体产业人才引进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出台8条具体措施,全力打造半导体产业人才集聚“强磁场”。
支持高端创业团队来泉落地方面,对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或携带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来泉落户的创业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给予项目基金扶持。
提高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力度方面,经确认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且家庭成员在泉州行政区域内无住房、未享受相关安居保障优惠政策的,选择在泉自行购买泉州市商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的,在享受《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购房补助的基础上,对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购房补助,分别再给予提高2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选择自行到市场承租住房的,在享受《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租金补贴的基础上,对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租金补贴,按面积标准乘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0.5倍再给予提高。
支持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方面,支持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柔性新引进年度报酬在60万元及以上,且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0天的境内外知名专家,经审核通过后,按企业实际支付该专家计缴所得税劳务报酬总额的1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引才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每家用人单位每年柔性引才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提高基础性人才优惠力度方面,税前年薪30万元及以上,担任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专业人才,由县(市、区)受益财政按人才工资薪金地方财政贡献的25%予以奖励,累计奖励期限不超过6年。同时,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且符合泉州市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紧缺专业人才,毕业后3年内到我市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企业稳定就业或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泉州的,其中,应届毕业生在享受《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本科、硕士、博士分别再给予提高1万元、2万元、3万元;其他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生活补助。此外,鼓励各县(市、区)在现有人才政策基础上,出台加大支持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第六、第七层次人才政策,提高对产业基础性人才的吸引力。
升级子女教育服务方面,就职于泉州市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企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措施》适用人员
《措施》适用于在泉州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各项税收,具有5人以上稳定技术团队,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在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与材料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研发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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