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12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于12月6日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24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据悉,2022年7月14日,太阳能推出可转债发行预案,拟申请发行不超过6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六年,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资净额将全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对上述方案进行了第一次调整:删减募投项目中的“中节能林城26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并将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由不超过63亿元调减至不超过49.14亿元。同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合计投资总额及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相应调减。
今年1月18日,为保证本次可转债发行工作顺利推进,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可转债发行方案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其中,将原方案募集资金投向中补充流动资金14.74亿元调减至0元,同时,调减察布查尔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0MW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4.9亿元,共计调减募集资金总额19.64亿元。调减后,公司此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9.50亿元(含)。
太阳能表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公司将在收到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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