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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助力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2024-12-25 8:56:50来源:网络作者:
  • 导读:
  • 12月24日,记者从工信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进行修订,形成《规范条件(2024年本)》,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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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锂离子电池 回收

12月24日,记者从工信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进行修订,形成《规范条件(2024年本)》,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

2009年我国开始试点应用新能源汽车,2014年开始大规模推广。“十三五”以来,随着早期新能源汽车寿命到期,动力电池开始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动力电池蕴含锂、钴、镍等金属材料,退役后仍具有较高利用价值。发展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对于实现废旧动力电池资源的高值循环利用,支撑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规范条件》进行了修订,重点聚焦四方面内容:

一是优化技术指标体系。将冶炼过程锂回收率的技术指标由不低于85%提高至不低于90%,新增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杂质铝含量低于1.5%等技术指标,引导企业强化技术创新,提升工艺水平。

二是更新完善标准规范。增补《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拆解、编码标准,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更新有关要求。

三是新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相关要求。明确梯次利用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再生利用企业应当兼顾处理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等要求,助力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四是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和企业选址等要求。《规范条件》提出企业应建立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质量保障机制,增加再生利用产品强制性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综合利用产品质量。明确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产业园区,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关键字:锂离子电池 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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