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建省经信委的最新消息显示,为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散装水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度福建省级散装水泥扶持项目开始申报,申报材料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范围包括水泥生产企业(含水泥粉磨站);散装水泥运输企业;工程建设项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及使用散装水泥的项目;散装水泥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和发展平台建设项目。
据了解,由福建省级直接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散装水泥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投入费用的65%;其余项目扶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重点扶持项目和特别重大的技术研发、发展平台建设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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