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商务部于12月25日公布对中国进口含硼热轧板卷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对武钢的反倾销税率为14.28%,日照和其他钢铁公司均为19.47%,自12月25日实施。
此案是针对所有含硼量≥0.0008%、厚度为0.9-50mm、宽度为100-3048mm的热卷,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25.3090、7225.4090、7226.9110和7226.9190。但对特定品种以及当地轧钢厂进口的含硼热轧产品均在豁免之列,包括JISG3101:SS540、JISG3103:SB、JISG3115:SPV、JISG3118:SGV、JISG3126:SLA、JISG4051:S53CtoS58C、JISG3134:SPFH、EN10083-3:20MnB5、30MnB5、38MnB5、27MnCrB5-2、33MnCrB5-2、39MnCrB6-2或同类产品,以及用于电镀锌、家电和汽车行业的冷轧基料。
自2011年8月开始,泰国商务部对中国含硼热轧板卷征收19.47%的反倾销关税。今年11月份,泰国启动对中国合金热卷的特保调查,但具体信息尚未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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