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舜天船舶发布公告称,公司和公司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信贷业务提前到期通知书》,因发生合同项下约定的违约事件,苏州银行向公司及发展公司提供的8000万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苏州银行要求发展公司及公司尽快落实还款资金,归还债务。公司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
此外,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向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签发的115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于2015年5月14日到期,由于公司近日资金周转紧张,导致不能按期承兑上述商业承兑汇票。
*ST舜船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审慎地研判该商票是否符合付款条件,并积极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力争采取各种措施妥善处理上述逾期商业承兑汇票。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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