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我市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013年底前,制定唐山市2013-2017钢铁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规划。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研究制定符合全市功能定位、严于国家和河北省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把新建项目产业政策关,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再审批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搬迁改造提升项目实行严格的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淘汰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400立方米以下高炉(工信部认定的铸造铁企业除外)、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和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石灰土立窑、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焦炉。2017年底前,淘汰1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机组,启动淘汰20万千瓦以下的非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严格控制国家和省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
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特别是小采石、小橡胶、小电镀、小石灰、小塑料等小企业群,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对镇村污染产业集聚区实施重点整治。
压缩过剩产能。建立以提高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倒逼“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压缩过剩产能。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坚决遏止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2013年底前,制定唐山市2013-2017钢铁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取消关停独立烧结、竖炉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的装备,整合到钢铁企业;2017年底前,实现河北钢铁集团驻唐企业压减炼铁产能300万吨、炼钢产能417万吨,其他地方钢铁企业压减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产能358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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