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公告:根据最新的湖北省《磷矿石资源税征管办法》,对磷矿石从价计征资源税后,按照调整后的资源税率以2012 年矿石数据计算,预计2013 年将由此减少利润3000 万元左右。公司将通过调整销售策略、加强销售管理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本次资源税改革对公司的影响。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湖北省内磷矿石资源税将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由于目前湖北地区磷矿石主流销价格高于150 元/吨,我们估计不含增值税销售均价在250-300 元/吨左右,则单吨资源税将上涨至约25-30 元,高于此前从量15 元/吨的计征水平,且若磷矿石价格上涨,资源税增收额还将相应上调。
短期提高企业税负,中长期提升磷矿石涨价预期。资源税上调,而据我们了解,相关通知中有望降低的价格调节基金及其他政府性基金规模不大,本次调整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加,但中长期看将进一步提高国内磷矿石涨价预期。
从价计税有利于提高磷矿石资源利用水平。资源税从价计征是更合理的方式,随着矿石品位提高销售价格提高,纳税额也将相应上调,高品位矿石的利润将被压缩,矿石开采企业将更加重视中低品位矿石的开发利用,减少企业“采富弃贫” 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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