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一、竞价时间:2013年12月18日15点。
二、竞价地点:云南驿泰大酒店(昆阳镇东凤路东段晋宁客运站旁)。
三、竞价销售磷矿石简介
磷矿石共46.4万吨,分19个标段,其中,上蒜现货9个标段14.7万吨;二街现货3个标段2.7万吨、预售7个标段29万吨。
竞价成交后的磷矿石数量以我公司实际过磅量为准。竞买者可到实地取样化验,了解、掌握磷矿石的品质,我公司对销售的磷矿石提供齐全的票据。
四、竞买人范围 经工商部门审查符合竞买资格且无拖欠我公司货款的涉磷企业。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须在12月18日11:00前(周末正常上班),携带所交竞买保证金凭据、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我公司四楼销售部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领取竞价销售资料,参加竞价时须带全告知书中要求的材料于竞价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资格审核,过时不再受理。
六、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交款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11:00。
七、未尽事宜 如本通告有变更或有其它未尽事宜需要通告的,由本公司及时作出说明或解释。竞价销售详情还可登陆www.lindukuangye.com查询。
八、我公司对本通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销 售 部 顾宪坤 0871-67808680 13888652418
上蒜分公司 李时春 0871-67822968 15087019127
二街分公司 杨成琼 0871-67899056 13708889609
十、投诉举报 报名企业在报名过程中若发现我公司有违规行为欢迎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实名举报:
1、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71—67802025,接报人:李云海
2、县磷都公司办公室举报电话:0871—67808698,接报人:李玉明
3、县磷都公司办公地设立的举报箱。
特此通告。
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第十三次竞价销售磷矿石品质简介
竞价销售时间:12月18日
本次竞价销售磷矿石19个标段46.4万吨,其中:上蒜分公司9个标段14.7万吨,二街分公司10个标段31.7万吨。
1、上蒜分公司现货磷矿石9个标段14.7万吨
一标段:安乐山3号点拉至马家塘配矿场原矿, 五氧化二磷含量24.5%,数量1万吨。(合同期1个月)
二、三标段:安乐山3号点拉至马家塘配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3.5%,数量各1万吨。(合同期1个月)
四标段:火坡山矿点拉至下配矿场,五氧化二磷含量29%原矿0.74万吨搭配火坡山矿点拉至火坡山排土场五氧化二磷含量15%原矿0.26万吨,搭配后综合品位25%,数量1万吨。(合同期1个月)
五标段:火坡山矿点拉至上配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5%,数量1万吨。(合同期1个月)
六标段:上蒜水洗厂水洗细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9%,数量1万吨。(合同期1个月)
七标段:大湾矿点拉至大湾堆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31%,数量约0.7万吨。(合同期1个月)
八标段:安乐山1号点拉至上蒜镇政府后山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18%,(品位仅供参考,不以保证,以竞买人实地取样化验品位为准),数量3万吨。(合同期1个月)
九标段:安乐山1号点拉至杀虫庙堆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17%,(品位仅供参考,不以保证,以竞买人实地取样化验品位为准),数量5万吨。(合同期1个月)
第七标段大湾堆矿场磷矿石由我公司根据中标方拉运的去向选择适合的过磅地过磅,过磅费由我公司承担;上蒜分公司第八标段上蒜镇政府后山磷矿石的过磅点定在刘庭虎加工厂过磅,过磅费由我公司承担。
2、二街分公司磷矿石现货3个标段2.7万吨,预售7个标段29万吨
一、二标段:各矿点拉至马脚村配矿场2号堆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3%,数量各1万吨。(合同期1个月)
三标段:云翔加工厂细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6.5%,数量约0.7万吨。(合同期1个月)
四标段:预售各矿点拉至马脚村配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2%±0.2%,数量2万吨。(合同期2个月)
五标段:预售各矿点拉至马脚村配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2%±0.2%,数量3万吨。(合同期3个月)
六标段:预售各矿点拉至马脚村配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2%±0.2%,数量4万吨。(合同期4个月)
七标段:预售各矿点拉至马脚村配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2%±0.2%,数量5万吨。(合同期5个月)
八标段:预售各矿点拉至马脚村配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2%±0.2%,数量5万吨。(合同期5个月)
九标段:预售各矿点拉至马脚村配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2%±0.2%,数量5万吨。(合同期5个月)
十标段:预售各矿点拉至马脚村配矿场原矿,五氧化二磷含量22%±0.2%,数量5万吨。(合同期5个月)
以上竞价标段中预售的磷矿石,供矿品位大于等于18%小于23%。五氧化二磷含量以22%为基准,加权品位在承诺品位的±0.20%以内按中标单价结算,若当月加权品位低于或高于承诺品位±0.20%时,品位每降低或超出0.10%,结算单价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减或加1元/吨。
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关键字:磷矿石 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