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省地税局获悉,去年我省磷矿石销量为1917.4万吨,中低品位矿石产量同比增长5%,而高品位磷矿石产量同比下降39%。一增一减,磷矿资源采富弃贫的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在全省磷矿石销量下降的背景下,去年实现磷矿石资源税收入40268.7万元,同比增加2877.8万元。
目前,我省探明磷矿资源储量为46亿吨,占全国的22%,年均产量已逾2000万吨,居全国第一。同一矿脉里各种品位的磷矿石并存,而以往磷矿石资源税不论品位,统一按每吨15元从量计征,矿区采富弃贫现象严重,资源大量浪费。
去年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试点磷矿石资源税改革,按10%税率从价计征。同时,对以往征收的磷矿石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予以取消。
税改后,高品位磷矿石税额上升,中低品位则略微下降。省地税局税政三处处长张雪松表示:“从价计征可实现资源税与矿石价格、矿企盈利水平挂钩。通过挤压高品位磷矿石的利润空间,鼓励矿企更好地开采、利用中低品位矿石,以期减少采富弃贫现象发生。”“我们推进了选矿、湿法磷酸精制等项目,努力提高磷矿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在行业龙头兴发化工集团负责人看来,税改倒逼磷化工行业调整产品结构,并为优化资源配置创造了机遇。
然而,部分矿企负责人反映,目前税涨了,清费却不力,企业负担加重。数据显示,2013年与2012年相比,宜昌、襄阳两地磷矿石资源费收入相应减少,而部分地区仍在收取已取消的规费。
税制设计上的不完善也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从量改从价是一大进步,但改革需到位,且磷矿资源千差万别,建议将从价计征完善为分类从价计征,达到税改初衷。”众多矿企如是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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