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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改革倒计时:从价计征税率锁定2%-5%

2014-1-6 8:15:56来源:华夏时报作者:吴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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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已经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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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已经呼之欲出。

日前,一则“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提出力争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消息被媒体广泛报道。这一则消息还发布于国土资源部的官方网站上,已经被业界广泛认为是改革的强烈信号。

改革早露端倪。2013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提出,在清理整顿涉煤收费基金的同时,加快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责成财政部、发改委抓紧组织落实有关工作,并向国务院作出汇报。更明确要求2013年年底前,财政部、发改委要对重点产煤省份煤炭行业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此后,财政部、国税总局官员纷纷对煤炭资源税改革作出公开表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煤炭资源从价计征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应当尽快推出。

箭在弦上

种种迹象表明,迁延已久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在2014年势在必行,而且可能会很快推出。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资源税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煤炭资源税改革要从“从量计征”改成“从价计征”。

稍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度明确,资源税改革将是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财政部部长楼继伟12月16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从经济发展角度考察,资源税从量计征,极易造成税负水平偏低,难以发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改革迫在眉睫。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2013年12月27日公开表示,2014年将积极实施煤炭资源从价计征改革,研究其他资源品种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方案。

对于资源税方案上报国务院的消息,《华夏时报》记者近日分别向财政部、国税总局求证,均无结果。其中国税总局负责资源税政策的财产与行为税司相关官员表示将请示领导后给记者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回复。

而苏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煤炭资源税改革条件基本具备,应该尽快推出。并且,煤炭资源税改革最好一次性全面推开,而不是选择一两个地区试点,那样会形成税收洼地效应,干扰市场竞争。

“一方面煤价比较低,从价计征企业阻力比较小,另一方面占煤炭消费大头的电煤越来越市场化,也为资源税改革创造了很好的条件。”苏明说。

此外,记者发现,虽然按照目前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煤炭资源税只有0.3-20元每吨,吨煤附加的各种税费基金名目多达近二十种,合计在99-130元/吨,接近煤价的三分之一。

苏明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难点,主要是税率比较低,但附加在煤炭上的收费比较高,企业费的负担比较重。“煤炭资源税改革应当税费同步改革,简单地讲是三个方面,首先从价征收,适当提高税率,清理减少煤炭收费。”

目前,西部地区煤炭资源较好的省份,对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呼声较高,东部地区并不热衷于此。煤炭网分析师赵玉伟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煤炭资源丰富的省份可以凭借税改增加财政收入,而缺少资源的东部省份却要担心税改后煤炭价格上升对本地企业的冲击。

贵州省省长陈敏尔曾明确表示,要把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做成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案例。山西、新疆、内蒙古等地均上报了地方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建议税率在2%-10%不等。

“资源税改革似已箭在弦上,业内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调研组在最近发布20家煤炭企业近4年的煤炭税费负担情况时如此表示。

税率或2%-5%

相比之前的天然气税改,煤炭资源由于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六成以上,并且跟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高度关联而更受关注。

不少专家认为,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占比中长期维持70%左右的高位,不仅是因为中国的煤炭资源相对丰富,与煤炭资源税的低税率也息息相关。

本报记者注意到,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对于煤炭的税率设定为0.3-5元/吨,这一标准一直施行到2011年11月该条例修改,才调整为焦煤8-20元/吨,其他煤炭仍维持0.3-5元/吨。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调研结果显示,20家重点煤炭企业煤炭资源税实际税率仅为0.75%,改革后拟按照销售收入的3%至5%计征,煤炭税负水平将提高2.25个至4.25个百分点。

该协会认为,考虑到煤炭企业税费的综合负担和目前的行业形势,这一调整对煤炭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对于税改之后的具体税率,苏明认为不方便预计,但为了体现资源的价值,整体应当比从量计征的税率适当提高。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政策研究部部长张宏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因为煤炭资源税是一个地方税种,即使国务院批准从价计征,也只是划定一个税率范围,各地的税率也是由地方制定。

而赵玉伟则对《华夏时报》表示,目前普遍预计煤炭资源从价计征的税率为2%-5%,如果不相应减少收费,这一税率对于煤炭企业的负担增加是肯定的,尤其是生产企业。

上述调研结果显示,2012年,20家煤炭企业税负占全部营业收入的6.54%,比全国其他行业税负水平略高。但是,煤炭生产税负却占煤炭销售收入的21.23%,比煤炭企业税负高出14.69个百分点。加上煤炭生产行政性收费占煤炭销售收入的14.0%,煤炭生产税费负担占煤炭销售收入的比率达到35.23%,远远高于我国的其他行业和国际同行业。

“按2%-5%从价计征的同时如果大力清除不合理收费,煤炭企业的税负甚至可能降低,关键是清理收费要触动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审计可能会砸掉一些人的饭碗。”赵玉伟认为税改的动作有可能很快推出,取决于高层领导的决心。

“长期而言,煤炭行业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好日子。”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对《华夏时报》表示,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决定了煤炭资源将在能源消费占比中逐步下降,而税收是调节煤炭资源使用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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