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武汉市超标电动车的黄色号牌过渡期满失效,将被禁止上路。昨起,交管部门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为超标电动车大限到来“热身”。
昨日,武汉市交管局解释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处罚规定:10月1日起,对所有超标电动车视为无号牌机动车,可扣车、拘留骑车人。该局同时介绍了市政府最新决定:本月15日起,三环线以内区域全面禁止销售摩托车。
街头电动车乱象纷呈昨日上午9时,记者在中山大道多福路路口,目击交警开展整治行动。
中山大道因地铁施工封闭,该路口的电动车、摩托车川流不息。9时10分许,一辆挂着“26279”黄牌的电动车载着两名女子驶来,交警挥手拦停,两名女子钻进人群消失。骑车人急忙辩解:“不是非法营运,是我老婆”。交警问:“怎么有2个人?”骑车人无言以对。经核对,该车号牌真实。民警对其违法载人开出50元罚单。
紧接着,一辆无牌电动车载着两只煤气坛驶来,见到交警加速欲逃,被交警拽住。骑车人大喊:“我有车牌,马上让人送来!”“有车牌怎么不挂?”骑车人竟说:“忘了。”民警将车暂扣。
2个小时的整治中,该路口检查20余辆电动车,暂扣3辆无牌电动车,对6辆违法载人、货物超宽的电动车罚款。
查扣问题电动车256辆上午10时10分许,一辆无牌踏板车驶至该路口,交警发现这是一辆烧油的摩托车,当即拦下。50多岁的驾驶员赵某承认该车无号牌无行驶证,“才买了11天”,他本人的驾驶证已于去年6月过期。交警立即将其控制,将按“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对其行政拘留。赵某后悔说,知道这些规定,就是“太爱摩托车了”。
20分钟后,一辆悬挂鄂K号牌的轻便摩托车驶来,因未能出示行驶证,车被暂扣。
交管部门统计,昨日整治中,截至中午12时,全市交警共查扣有问题的摩托车28辆、电动自行车256辆,对512名骑车人开出罚单。据悉,目前全市每月查扣1万余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超标电动车视为无牌车昨日,武汉交管部门介绍了市政府最新决定:三环线以内区域禁止销售摩托车,并重申三环线(含)以内区域禁止新城区号牌和外地号牌的摩托车行驶。
交管部门提醒市民,下个月起,挂黄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再享有“非机动车”的优惠政策,而是视同无号牌机动车。由此,驾驶超标电动车的骑车人有摩托车驾驶证的,按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处200元罚款并扣12分;有其它车型驾驶证的罚款400元、扣12分,并处行政拘留10天;无驾驶证的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5天;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从事营运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理外,另处以3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并处吊销驾驶证。对于骑行白牌电动车的,违法载人、超宽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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