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9日举行的发改委通气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透露,包括北京在内的13个地区的电网成本监审工作即将在8月底结束,年底之前这些地区的输配电价将正式公布。
今年3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地区电网和经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批复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今年年底将是输配电价改革过程中重要的一个时间节点,加上此前已经完成的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届时全国一半以上的省级地区将完成输配电价改革。”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
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电价改革
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电价,输配电价则是电价形成机制的重点内容。
电价广义上可以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上网电价是发电企业售电给电网企业的价格,销售电价则是电网企业售电给用电企业和个人的价格,输配电价相当于电的运费,即中间渠道。
在新电改以前,政府对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实施管制,但对中间环节的输配电价则并不进行单独核定,电网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低买高卖吃差价,外界对其真实的输配电成本很难知晓。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首要任务就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独立、明晰的电网输配电价和准许总收入。
国家发改委先后确定深圳、蒙西、宁夏、湖北、云南、贵州、安徽进行先行试点,目前该七个地区的首个周期(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均已核准,改革全面落地。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宁夏、湖北、云南、贵州、安徽5个地区的输配电价。“从最终核定结果来,各地输配电价大约下降了1-2分钱。”林伯强分析。
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表示,宁夏等5省区在核定输配电价过程中,约160多亿元不合理成本费用被剔除,第一个监管周期投资增长因素纳入考虑后,降低终端电价80多亿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未纳入2016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省份,也要抓紧开展输配电成本调查,做好输配电价测算准备工作。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电价改革。
林伯强建议,在未来的输配电价改革中,建议详细公开输配电价的核算报告,方便公众详细了解核算的方法和过程。
一位新能源企业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建议,输配电价下降的空间还很大,目前钢铁、水泥等价格下降很多,希望这部分成本的下降能在未来的成本核算中得到体现。
此前宁夏自治区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覃红伟公开表示,建议政府及电网企业结合电量增速考虑新增投资,综合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电价承受能力,否则国网公司加大投资就会继续提高输配电的输配成本,下一个监管期就可能面临涨价。
“输配电价改革必须提速,建议尽快完成全国各地的输配电价改革。这将是全国第一次全面系统的输配电价摸底。”林伯强称,目前大致可以预测非试点地区输配电价摸底之后,降价空间大约在1-2分钱。
推动发售电价格市场化
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处长侯守礼表示,今后价格部门要重点转向按照规则来进行监管,而不是直接制定价格,通过规则来约束电网企业的行为,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形成后,要进一步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的建设,前述新能源企业负责人分析,当前输配电价摸底相对比较粗糙,未来还可以进一步细化,比如工业和商业用电的输配电价成本的区分,再如输配电价之下的输电和配电价格的区分。
“只有彻底摸清了输配电价才能打破电网垄断,为竞价上网、输配分开和电力交易奠定良好的改革基础。”上述新能源企业负责人分析。
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之外,发改委还将积极推动发售电价格市场化。
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表示,在发电领域,近年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煤炭价格同时变动,从2011年至今,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下降了0.0744元/千瓦时,同时针对用户的售电价格平均降低了0.02-0.03元/千瓦时。
差价部分积累的资金主要用在三个领域:一部分用于支持燃煤电厂的脱硫、脱硝、除尘以及超低排放改造;一部分用于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的总额,进一步支持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一部分用于建立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
在售电领域,2015年全国共有4300亿千瓦时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特别是在西部省份,如内蒙、甘肃、云南、贵州等地,市场化交易电量所占比重较大。
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表示,发电成本降低与市场化交易帮助2015年全国电力用户共减少支出1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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