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在港交所发布2017/18第三财季(即2017年第四季度)业绩公告,净亏损2.888亿美元,预期利润1.245亿美元。当季度营收129.4亿美元,同比增长6%,预期125.2亿美元,创三年来最高水平。
公告称,该季度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在美国政府于去年12月22日颁布减税就业法案,使自2017年12月31日之后的新税收年度中美国的企业税率减低,导致联想在当季计提了4亿美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Deferred Tax Liability,指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不过联想同时指出,美国较低的税率将有利于集团在该地区长期的业务营运。
经调整后(剔除税改、出售武汉物业、遣散费等影响),当季度联想税前盈利2.12亿美元,同比增长22%,环比增长116%,主要受惠于个人电脑、智能设备和数据中心业务的产品组合。
联想的个人电脑业务主要来源于对IBM全球PC(个人电脑)业务的收购,该交易完成于2005年5月,当时作价12.5亿美元,其中包括约6.5亿美元现金,及按2004年12月交易宣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市价价值6亿美元的联想股份。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集团的个人电脑和智能设备业务的收入同比上升8%,录得92.50亿美元,占本集团整体收入约72%。个人电脑及智能设备集团的收入增长较销量增长高,主要是由创新产品和更佳的产品组合致使平均销售价格提高。
另外公告中称,当季度联想为加强资本结构而发行的普通股,所得净款项为4.96亿美元。
联想公告称,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受惠于个人电脑和智能设备和数据中心业务的产品组合的改善,本集团的毛利同比上升10%至17.51亿美元,毛利率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至13.5%。经营费用同比增加6%至15.47亿美元,费用率为12.0%,年比年持平。上升的幅度则与收入增长的幅度相似。
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录得1.50亿美元。撇除出售武汉物业所录得的6,100万美元收益,6,100万美元遣散费及会计处理衍生的与并购有关的6,200万美元非现金费用,本集团的除税前经营溢利则录得2.12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录得的1.74亿美元高出22%,及较上个季度录得的9,800万美元高出116%。
随着美国政府在本季度内宣布的美国减税与就业法案,本集团因而于季度内引致一次性非现金4亿美元的递延所得税项资产撇账,因此导致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为2.89亿美元,去年同期则录得溢利9,800万美元。然而,本集团认为,美国较低的税率将有利于集团在该地区长期的业务营运。
联想控股或成H股全流通试点 去年公司章程修改建议“铺路”
华尔街见闻此前提到,联想控股曾于去年11月20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建议修改共12条公司章程。
其中第四十七条公司章程修改建议中,新加入“全部或部分内资股可以转换为外资股,且经转换的外资股可于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等内容:
联想控股今年会否成为H股全流通试点,成为目前市场所关心的话题。
(关键字:冲击 企业 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