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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部分企业将增负 广东考虑资金扶持

  • 2012-8-29 8:38:35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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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表示,试点开展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税负可能增加,广东将考虑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扶持。
关键字: 营业税改增值税 广东 税负 专项资金 扶持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之一,一是能消除重复征税,二是增值税相对于营业税而言在各个环节可以抵扣,出口环节也有相关的退免税政策。营改增虽然能使部分行业的税负不公、重复征税现象得到解决,但税率却提高了,部分企业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

从上海试点的结果来看,税负增加情况多数反映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有些动产租赁服务业上。据一家综合物流企业财务人员李先生(化名)透露:“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我们的部分利润就要转入税负。”据了解,适用于该公司的营业税为3%,如果改征增值税后每1000万营业额中将增加80万税负。

尽管增值税有一条完整的抵扣链,但是对于交通运输企业而言,实际操作上存在缺陷,以物流企业为例,其成本主要由路桥、油料、人工和折旧三大部分组成,然而其中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有在油料这部分能够取得,但是由于购买油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而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后的税率为11%,其中有6%的税负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对于像上述物流企业在营改增中所遇到的问题,在上海试点时就已经暴露出来,对此,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表示,试点开展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税负可能增加,广东将考虑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扶持

(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 广东 税负 专项资金 扶持)

(责任编辑: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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