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9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在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683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云南鑫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砷化镓单晶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在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昆明护国支行,账号:531078157018170133877),并将用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 6,683 万元超募资金存放于该账户。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09 月 24 日
(关键字:云南锗业 半导体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