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投票通过,修订与电池、蓄电池、废弃电池及废弃蓄电池相关的第2006/66/EC号指令(《电池指令》)。获通过的《电池指令》修订案,将取消对现行电池及蓄电池使用若干类重金属的豁免,旨在确保人体及动物健康,使之免受有毒金属损害。
该修订案撤销对无线电动工具含镉电池的豁免。禁令将于2016年12月31日全面实施,其后只有警钟及医疗设备等紧急系统才可获准使用含镉电池。此外,欧洲议会通过禁令,禁止使用汞含量少于2%(以重量计)的纽扣电池。纽扣电池常用于腕表、玩具及遥控器等产品内。
《电池指令》修订案生效21个月后,禁令随即适用。 据报道,实施日前,合法投放市场的电池及蓄电池,在禁令实施后仍可销售,直至存货售完为止。
(关键字:电池 镉 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