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淄博市环保局发布了《锡锑汞镍钴镁钛有色金属工业排污许可证申领公告》,2018年淄博将完成锡锑汞镍钴镁钛有色金属排污许可证核发,核发结束后,现有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帐及定期报告制度,不能按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
《公告》显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淄博市现启动锡锑汞镍钴镁钛排污许可证发放及管理工作,镍、钴、锡、锑、镁、汞、钛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属于发证范围,企业可在网上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排污许可业务申报流程》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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