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现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21日
(关键字:购置税 新能源)
钴|硫酸钴氯化钴四氧化三钴前驱体
锂|碳酸锂氢氧化锂锑|锑锭氧化锑
镁|镁锭镁粉镁合金 铟|精铟粗铟
硒|硒粉二氧化硒铋|铋锭氧化铋
其他小金属|锗锭二氧化锗金属镉碲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