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发布通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越南的合金及非合金钢冷轧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为阻止涉案产品进口对马来西亚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自2016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3日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倾销幅度分别为:中国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BengangSteelPlatesCo.,Ltd.)5.61%,江苏沙钢国际贸易公司(JiangsuShagangInternationalTradeCo.,Ltd.)13.44%,中国普遍23.78%;韩国浦项(POSCO)3.78%,现代钢铁(HyundaiSteelCompany)11.55%,韩国普遍21.64%;中钢住金越南公司(ChinaSteelSumikinVietNamJointStockCompany)13.68%,浦项越南公司(POSCO-VietNamCo.,Ltd)3.09%,越南普遍13.68%。
涉案产品厚度为0.20mm~2.60mm,宽度为700mm~1300mm,协调关税税则号为7209.15000、7209.16000、7209.17000、7209.18290、7209.18900、7225.50000,东盟协调税则编码为7209.150000、7209.160000、7209.170000、7209.189920、7209.189990、7225.501000。镀锡黑钢板和汽车用所有等级和规格的冷轧板卷不包括在本案涉案产品范围内。
编辑:杨小光 来源: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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