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商务局获悉,今年1月31日,海南省家电下乡政策将如期结束。自下月1日起,海南省享受家电下乡政策补贴的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据了解,去年我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9.5万件,销售金额2.25亿元。
家电下乡政策自2009年2月开始实施以来,成为海口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首选,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开展家电下乡初期,农村居民消费主要是以价格较低的手机、中小屏幕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电磁炉等产品为主。目前下乡产品销售额不断增长,农村居民消费已逐步转变为以价格较高、功能更全面的彩电、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脑等高档下乡产品为主,消费结构呈明显升级趋势。在服务保障上,实施家电下乡以来,我市商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不断完善服务,完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销售网络覆盖市(区)所有镇及农(林)场,方便消费者购买。去年市财政局先后分批下拨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共3650万元,让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农林场职工按时领到补贴款。
据了解,今年3月10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为海南省的家电下乡销售企业以及海南省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今年5月1日零时起,海南省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今年2月1日—2月10日,各销售网点要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
商务部门强调,各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后续工作,并对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的有关行为,继续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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