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3日召开的河北省环评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河北省将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内容,同时加大环评违法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双移送”机制。
实实在在为环评“减负”
今年,河北省在深化环评审批改革中将进一步科学划分事权。在法律框架内,凡是能够由下级环保部门、事业单位或者行业协会管好的,都要下放。同时,要简化环评审批内容。要以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为标准,凡是跟环境无关的事项都不要纳入审批内容,实实在在地为环评“减负”、“瘦身”。还要建立规划环评特别是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衔接机制,通过规划环评已经解决或说清的,可以适当简化项目环评内容。
实行规划环评“一票否决”
要强化实施5年以上的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继续推进钢铁、建材、矿山、风电等行业规划环评。健全电子档案,开展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审批政府承诺(村庄搬迁、污水处理等设施)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清查促兑活动,着力解决建设项目“未验投产”、“久试不验”、园区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
要切实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协调省市发改委、国土、住建等部门,将规划环评作为工业聚集区
(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申报审查的前提条件,对未进行规划环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环评违法落实“双移送”
要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管理,严格把好“评估、审批、监理、试生产、验收”每道关口。对于项目环评的把关,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点项目应该想方设法提前介入。要死守环保法律法规红线,做到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环境质量不降低,并坚决防范环境风险。同时要加大环评违法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双移送”机制。在对违法建设单位移送环境监察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的同时,还要对相关责任人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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