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钢集团公司印发《关于成立重钢集团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有效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加强和完善对重钢集团全面深化企业改革的领导,重钢集团于近日研究决定,成立重钢集团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通知》指出,重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加才担任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重钢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朱建派,重钢集团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进夫,重钢集团副总经理曹敬明担任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为重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潘向宇,重钢集团副总经理郭德勇、邓强、周宏。
《通知》强调,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重钢集团深化企业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具体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有关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重钢集团深化企业改革的主要思路、目标、计划、措施,确定总体方案,统一部署重钢集团改革工作;指导、推进、督促重钢集团改革措施的组织落实;统筹协调重钢集团内外涉及改革的重大事项;推动先导性强、带动性大的改革事项取得创新突破。
《通知》指出,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具体设在人力资源处(企管处)。该办公室主任由曹敬明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人力资源处(企管处)负责人兼任。
(关键字:重钢 改革)